by祥
「真是個工程龐大的議題」這是我邊做這個議題時候的感慨。
首先,工作人員上衛生署的網站找齊所有醫院層級的名單及電話,包括19家醫學中心、79家區域醫院、339家地區醫院,總計437家。自7月起我們一家家的打電話詢問:可不可以影印全本病歷、要不要掛號、要不要醫生同意、影印要多少錢等等,不光是詢問而已,每一通電話都還要仔細的做筆記和錄音、Key-in。好不容易,調查工作告一段落,面對10卷90分鐘滿滿的錄音帶和記錄,要作統計和整理的我,實在是只有傻眼能形容。
11/22是開記者會的日子,這次來的記者不少,報導也大,後續的迴響更是讓醫改會的同仁們接電話接到手軟:
有的民眾抱持著鼓勵及支持的態度,打來告訴我們類似不愉快的取得病歷經驗,其他也有些醫界朋友來電詢問我們衛生署的相關規定,並表示願意配合,這些當然是最讓人開心的了。但也有些醫院,打來只是為了爭一口氣。
老實說,醫改會做這個議題,並不是沒事找事做,或專找醫界的麻煩。一方面,醫療法於93/4/28就規定醫院應依其診治病人的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一方面衛生署早於醫改會第一次記者會後就釋出善意訂出尚稱合理的收費標準及申請流程。基於此,醫改會對至今仍不斷打電話來抱怨拿不到病歷、難以取得、或收費貴的離譜的民眾心聲豈能聽而不聞。
於是,我們寥落去做全面性的電話調查,果然全台竟然有近七成的醫院是不依衛生署的規定給病歷的。也許有些被我們揭發流程不合理、不給病歷、收費太貴的醫院覺得以電話調查的結果被評斷很冤枉,但是這就是醫改會的本意:任一民眾打電話去,所得到的答案確實就是那樣的不合理,哪有人會沒事打兩三次電話確定取得病歷流程呢?
揭發不合理的醫療院所,是希望能促其改進,如果真的只是回答電話的小姐搞不清楚,那就要加強院內訓練,不應該只是把錯怪在接電話的人身上,如果真的院內不知道衛生署的相關規定,那為了民眾權益就該改正。
面對這篇報導,醫界的聲音有好有壞,有的人甚至質疑做取得病歷這個議題的重要性。其實完整病歷的取得除了是身處醫療爭議的民眾最重要的證據外,病歷的流通可以1.適度的保障醫療品質2.替民眾省下許多不必要的重複檢驗、檢查3.每一位醫師都能清楚了解民眾的病史、療程史等等。怎能說不重要。
做這個議題讓我成長最多的,就是處理壓力的能力。不可否認的面對400多筆資料,自己還是有疏忽的地方,將某家醫院病歷一份要1000誤植為2000,造成對方及醫改會同仁很大的困擾。「做議題再怎麼小心都不夠」,這是我送自己的一句話。還有阿,最後我要感謝所有醫改會老師和同仁,幫我解決問題,想辦法,扛責任,醫改會是個很溫暖的NGO哦,難怪我這麼愛。新的一年繼續一起努力為醫改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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